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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就是下贱,他叫我我就可以变得像以前一样听话。
原来他记得我的名字。
我轻轻应了他一声将他扶上了车,上车后我给他系了安全带,我刻意将距离拉得很近。
周京书浑身的酒味,他仰着躺在座位上,闭着眼眸的样子比平日里的假正经可爱多了。
我盯着他看了好久。
我想亲他。
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吻了他。
他的脸很烫。
月光洒不进车辆,周京书也不知道他养着的贱骨头爱着他。
“小书。”
我大胆的与周京书平视,叫了他的小名。
那我喜欢你好吗?
车里很黑,不足以肮脏的蛆鼠大胆放纵,可我偏偏那么做了。
我依稀记得周京书将我带回周家的时候,我正因为一口饭被人打到分不清白天黑夜,我下作的活着,也只配下作的活着。
我不是什么报纸上说的厉害人物,普通到了骨子里,赚不了很多很多的钱,没有多大的本事,也养不起周京书这样金钱堆起来的少爷。
他身上的一件西装是我一年的工钱,也不会有办法送他一件喜欢的东西,当然他更不稀罕。
可我喜欢他,没有人说过不许。
那我就继续喜欢着,我的命是周京书给的,所以也应该为了他死去。
或许是我的动作太轻,周京书没有发现,他的眼眸依旧闭着。
他在给我放肆的胆子,恰巧我就是个疯子。
我扳过周京书的脸,朝着周京书的唇再次吻了过去。
很香,也很软。
我想*他,想的快疯了。
周京书的眼睫轻颤了一下,他睁开眼的时候我没有躲,我要让他清楚的看见自己的耻辱,也期待着他恼羞成怒的表情。
周京书神情迷离地看了我一眼。
他没有我想象中的恼怒,混混沌沌的瞳孔像是没有焦距,唇微微张开,与他的刻薄不同,是淡淡的粉色,也是我欲望的根源。
周京书不舒服的动了动,手无力的推了推我,好像并不知道我刚刚做了什么,他迷迷糊糊的说不想回家。
不想回家。
我将身上的外套脱下来披在他身上,问他:“那想去哪?”
周家的老宅门口的灯熄了,道路的路灯愈发显得昏暗,但那又如何。
他想去哪,我都带他去。
他想去哪,我就带他去哪,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的,我听话,规矩,做的所有事情都是外人眼中的滴水不漏,为他处理烂摊子,从没有过怨言。
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走到那条荆棘丛生的分叉路口的,或许是从我觉得周京书好看开始,之后的每天他就变得越来越好看,我心中铸造的高墙洗刷他的罪恶,他自完美干净,罪恶在我心里滋生藤蔓,我只能看到他好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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