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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人正扛着油纸伞大步朝南一路小跑,一边单只脚嘣踏着,从行李中掏出件游荡者套装,给自己换上。
闻言,当即满是嫌弃的回头瞅了这憨货一眼。
那眼神,就跟看自家蠢到无可救药的哈士奇似的,指了指自己:
“还记得我主业做什么的嘛?”
他史蒂文森,可是堂堂吟游诗人!
这种注定载入史册,正发生在当下的传奇故事他能错过?
哪怕知道这片是牵扯极广,高手如云的深水坑。
嘿,咱也不眼红这份赏金,也不贪那攀龙附会的从龙之功。
咱就远远的瞅上一眼,总该没事儿吧?
光是‘猛龙过江’这一出,够自己编好几篇传记的呢?
哪知道这么明知故问的一个简单问题,竟是当场把自家狗子给问麻了。
“啊?你主业?”
开始掰着自己那明显不够用的指头,就开始数:
“武僧?游侠?牧师?
诶,我记得好像有阵子揭不开锅时。
好像还客串过舞娘卖钩子,让我在外面望风来着......”
一道破风声当头劈来。
一对黑白色相间的狗耳朵,当即自斗笠窟窿竖了起来。
狼人托尔索刚躲过了那只当头飞来的猎人雪地靴。
就听到诗人气急败坏,扬着把雨纸伞折了回来:
“你他娘的才卖钩子!
老子那回是实在兜里没钱破了一回例,接了个套情报的委托。
可我那用的那也叫金龙跳!
人家金银真龙钓鱼执法的看巢技!
也是符合至上九面龙神那诸行无常的教义!
你一条狗托懂个屁!”
哈士奇剑客哪里抵得过一名职业游荡者的敲击,三两下就被诗人敲的满头包。
整个城外都回荡着他的鬼哭狼嚎:
“你就卖了!
你就卖了!
我亲眼看到的!
你把那高罗斯来的富商领进房里斟了一杯茶。
就开始一边弹竖琴,一边唱曲,一边跳辣舞来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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