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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一声哭了起来。
秦文继续了他残忍的笑:“我会带他在城外的乱葬岗歇一个晚上,你们可以试试从走尸堆中找回孩子。
我不动手,只是赶尸,只要你们俩斗得过群尸,就算赢了,我便放弃收徒弟的念头。
给你们一个提示,乱葬岗的走尸眼盲耳塞,只要别被它们给碰到了,他们就都会安安分分的,不过,还从未见谁能逃出生天,呵呵!”
秦文大笑一声,挥袖转身离开。
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给予对方机会,或许是他心底最后一丝善念,又或许是相信他的沐春刚才那声对父母的不舍得的哭叫。
夜里,秦文的确是在乱葬岗度过的。
他赶着群尸到处乱晃,走尸们行走的样子十分可怖。
乱葬岗的走尸眼盲耳塞,其实是秦文欺骗那对夫妇的。
事实上,秦文可以借助灵力模糊地听见、看见乱葬岗中的情形,只要听见沐春的大名或乳名,他操控的群尸便会停止不动,只要看见鬼鬼祟祟的人,群尸同样会被按住不动。
换句话说,只要那对夫妻敢以命相搏,踏进走尸堆去寻他们的孩子,他们就能够将沐春带回身边。
秦文整整等到天亮,那对夫妻还是没去。
第二天一大早,当太阳升起时,秦文抱着沐春离开了乱葬岗。
后来,在第二年和第四年,“两三杯”
酒馆的店主人有了新的儿子和女儿,一家人也颇为和睦,只是那店主人夫妻依然常常思念那个长子。
而秦文,告诉逐渐开始懂事了的沐春,他的父母,早就死了。
在他心里,自己才是唯一一个将沐春放在心尖上的人。
沐春忘了三岁以前的事,全身心地信赖秦文,从来没有怀疑过他,将秦文看做是最亲的人。
而沐春,也是秦文心底最后一点纯白。
每当他要变成在月光下踽踽独行的嗜血的猛兽,他都会想起沐春的那双眼睛,勉强维持着他最后一点即将要分崩离析的理智,大吼一声逃至无人的角落处。
有好几次,他已经能看见悬崖之下那漆黑的深渊。
沐春是他最后一根救命稻草,他深陷于浓黑的夜色中,行进在怒涛翻滚的时间的海洋,只依靠着那微茫的灯火,艰难泅渡,希望最终能够爬到岸边。
——直到那天。
那天,秦文蹲在地上,嘴角带笑,扯出了一只小猫的内脏——在这样的时候,他能感到一点快活,那一直压抑的他真正的渴望,可以得到些许满足。
就在那时,他听到了个清冷的声音:“妖魔。”
秦文抬起了头,看见一个身影正背对着阳光。
那张脸很艳丽,眉梢眼角似乎有女人的气质。
奇怪,明明是个男人。
秦文站起了身,手上猫的鲜血滴落在土地上:“我从未杀过人。”
江景泽说:“妖魔就是妖魔,最终必饮人血。”
他杀过太多魔,在魔物只要看见对方的眼神便能辨别身份。
“再说一次,我从未杀过人。”
江景泽说:“与我无关。”
“……?”
“只要是魔,我就要杀。”
江景泽道,“一百魔物,并不好找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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