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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这样,渐渐地,每逢星期天大家从教堂里回来的时候,家里真是变成了一所神圣的圣殿,宁静仿佛化作一只离奇的小鸟飞进了各个房间。
在屋里只许看书,讲故事,或者安静地学学画。
在屋外做任何游戏也只能安安静静,不许吵闹。
如果有人发出嘈杂声,喊叫或者吵闹,那就准会唤醒爸爸或者大一点的孩子心中凶恶的精灵。
较小的孩子,唯恐遭到驱逐,所以也很知道收敛。
孩子们自己很注意安息日的种种礼节。
如果厄休拉一时高兴,唱着:
Ilétaitun’bergère
&ron-roapon.[6]
特里萨就一定会大叫着说:“你不该在星期天唱这个,我们的厄休拉。”
“你根本不知道。”
厄休拉做出不屑的样子回答说。
但不管怎样,她也有一些犹豫了。
没等唱完那支歌,她的歌声就慢慢听不见了。
因为,尽管她自己都不知道,她是把星期天看得十分珍贵的。
在这一天,她发现自己好像待在一个什么说不清的很奇怪的地方,在那里,她的心灵可以在无数的梦境中活动而不受到任何攻击。
耶稣基督的穿着白袍子的圣灵在橄榄树丛中走过,这是一种幻觉,并不是现实。
而她自己却仿佛也参与了这种幻境中的生活。
夜里有一个声音在叫喊“撒母耳!撒母耳!”
,这声音夜里一直在那里叫喊。
可不是今天夜里,也不是昨天夜里,而是在星期天的深不可测的黑夜中,在安息日的宁静之中。
这里还有罪恶的化身,那条却也有一定聪明的蛇。
这里还有拿着钱的犹大和他的亲吻。
[7]
但是这里并没有真正的罪孽,如果厄休拉打特里萨一耳光,即使是在星期天,永远无法洗清,不是那永远无法洗清的罪孽。
这只能算有失检点的行为。
如果比利在上主日学校的时候逃学不去,那他只是不好,只是很坏,但他却不是一个罪人。
罪孽是绝对的,永恒的。
坏和不好是暂时的,是相对的。
当比利学着当地的孩子们的口气,把凯茜叫作“罪人”
的时候,全家的人都非常讨厌他。
可是有一次,有一只耷拉着耳朵的小哈巴狗跑到沼泽农庄上来了,他们却恶作剧地给它起个名字叫“罪人”
。
布兰文家的人从不愿意把宗教思想应用于他们眼前的各种活动,他们追求的是那种永恒的不朽的感觉,而不是应在日常生活中遵守的规章和礼节。
因此,他们都是些行为很不检点的孩子,冒失,自高自大,尽管在感情上并不是那么狭隘。
此外,他们还摆出一副非常骄傲的神态——这是他们的一般邻居都感到难以容忍的,这和喜欢民主的基督徒的自重观念是极不相称的。
所以他们常常显得很特别,和普通人无法混在一起。
厄休拉是多么痛恨她最初认识的一个满嘴福音教义的教徒啊!每逢把上帝拯救世人的观念和她本人联系起来的时候,她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激动的感觉。
“耶稣为我死去了,他为我受尽了折磨。”
这话总使她产生一种骄傲和激动的感情,但紧接着也感到十分颓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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